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政务值班、政务信息等保障性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渝供办发〔2007〕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
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2007年度区县供销社考核办法》,政务值班、政务督查、信息报送、会议纪律、保密工作列为保障性工作目标,为了细化考核,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务值班、政务督查、信息报送、会议纪律、保密工作在市总社综合考核中设为扣分指标,共10分,其中每项2分,将其分解为基本分100分,每项20分。考核实行倒扣分,每项扣分扣完为止。由市总社办公室、宣教处实行归口考核。
具体扣分办法是:
一、政务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不完善扣5分;全国或全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未安排领导带班或干部值班的发现1次扣5分;对各类紧急政务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漏报、瞒报1次扣20分,迟报、错报1次扣5分;市总社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一次扣5分。
二、政务督查:对领导批示,要求回复落实情况而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和回复的,1次扣5分;对市总社办公室、信访办书面交办件未办理回复的,1次扣5分;对办理不认真,退回重新办理的,1次扣5分;未经同意超时限回复的,1次扣5分。电话交办未按要求办理的,1次扣5分。
三、政务信息:不及时浏览市总社办公信息网,文件不及时下载(超过2天)的,发现1次扣5分。信息报送未达到规定条数的(每个区县全年上报30条;市社采用1条按2条计算,经市社被全国总社或市政府采用,1条按4条计算;条目统计含网站和信息杂志两个载体),每减少1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