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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主汛期(4-9月)降雨多,降雨量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危岩、管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级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采石场崩塌、危岩、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其他矿山出现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各级政府、有关单位和矿山企业需长期做好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组   长:林国强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钱学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覃 武  市气象局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吴 炜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 兵  马山县县长
        欧 波  隆安县县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  青秀区代区长
        廖俊云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文光琪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罗世敏  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方建诠  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管委会主任
        梁 文  市建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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