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防范期
我市主汛期(4-9月)降雨多,降雨量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泥石流、危岩、管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级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采石场崩塌、危岩、煤矿采空区塌陷和其他矿山出现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各级政府、有关单位和矿山企业需长期做好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组 长:林国强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钱学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大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雷德贵 市交通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世平 市经委主任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覃 武 市气象局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吴 炜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 兵 马山县县长
欧 波 隆安县县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 青秀区代区长
廖俊云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南宁华侨投资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文光琪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罗世敏 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方建诠 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管委会主任
梁 文 市建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