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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探索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应用、管理的方式和有效保障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我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并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在教学点建设教学光盘播放点、在农村小学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的三种模式,2007年在我省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等4个市县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地区及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6),建设57个教学光盘播放点,673个卫星教学收视点,74个计算机教室,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全省农村中小学的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工程建设,提供大量的经过信息化加工的教育软件和课程资源,利用卫星电视地面站及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用最低的成本将优质课程送到广大农村地区,并研究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资源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的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的《通知》中关于“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负责工程的实施”的原则和“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工程建设”的要求,我省成立由省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厅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主管领导参加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程在我省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实施方案制定、确定项目市县、工程设备招投标、人员培训、应用指导、专业咨询、资源建设、省级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各项目市县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负责项目在本地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我省对工程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与项目市县、项目市县与项目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四)成立工程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3),建立由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工程实施专家队伍,对工程实施的方案、相关标准、设备配置、设备安装、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论证和咨询,以保证设备配置科学可行、设备运转方便完善、经费使用更为有效、教育教学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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