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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湖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失效]


  同时,公安、教育、建设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主动加强配合,抓好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

  3.加快食品标准化体系建设。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是在做好各类标准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与国际标准和国内大城市标准接轨,尽快解决标准水平低、标龄过长及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交叉等问题。今年重点是农产品和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的标准清理工作,提高食品标准的合法性,遏制违法违规生产食品的行为。

  4.加快食品检测体系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状况的调查,充分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快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特别是加强检测信息的沟通和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检测工作的投入,进一步落实检测经费,完善检测设备。今年各县区要完成检测车的配置工作,以保障农产品、肉类、粮食、儿童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重点产品的消费安全。

  5.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的部署,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整治品种和重点,加大违法保健品广告联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违法保健品广告打不痛、打不死的问题;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高度重视食品区域性生产质量问题的整治;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注重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

  6.促进食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区、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既要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员”,又要成为引导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员”,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服务员”。要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不断壮大湖州的食品产业,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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