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黑建安[2007]11号)
各行署、市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站: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标精神,切实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省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是安全工作的特殊敏感时期。因此,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与省委、省政府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以保证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杜绝三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构建和谐龙江、和谐建设做出贡献。
二、开展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建筑施工和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公共交通和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部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好省十次党代会和“五一”期间的带班、值班、值宿工作,杜绝空岗、漏岗和脱岗现象。
四、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施工企业应制定预防火灾、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措施,建立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城市燃气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供、排水以及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游乐设施等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五、严肃责任追究。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将成立党代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