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厅直属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湘交党[2007]7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开展法规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现将《湖南省交通厅直属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交通厅直属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中共湖南省交通厅党组
2007年3月
湖南省交通厅直属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单位开展法规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省直“五五”普法规划》)精神,进一步在厅直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厅直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管理水平,确保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直“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交通“十一五”“5+3”目标,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交通、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围绕厅党组工作大局,适应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实践,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二)原则
1、围绕中心。围绕我省交通“十一五”规划,紧扣实现“5+3”战略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