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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整顿办等部门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5年7月中旬至下旬)。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及时掌握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形势、任务、目标和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5年7月下旬至11月底)。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围绕打击、整治、取缔的工作目标内容,精心筹划,做到具体行动有计划,组织有保障,集中力量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查大案、破网络、打团伙、端窝点,摧毁和切断假冒卷烟运销渠道,取缔无证经营,消除违法卷烟赖以生存的土壤。
  (三)总结检查阶段(2005年12月10日前)。各县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当地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并将总结验收报告报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部门间合作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把此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管理,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将目标、任务、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违法经营卷烟的突出问题,摸清梳理排查重点区域和打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树立“经营案件”理念,从大案中查网案,从网案中挖大要案,深挖案源。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市、区、县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行动一致的整体合力,防止和杜绝以罚代刑。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衔接,依法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汇总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假冒烟危害和专项行动成效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大要案,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创新的做法,加强对经烟户诚信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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