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搭建维权打假平台。要制订鼓励市民、企业提供制假、售假线索积极性的奖励制度,营造全民打假、全民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完善与企业联合打假机制,主动与重点企业、支柱行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大打假扶优力度,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要在局公众信息网开通“制假、售假举报”专栏,便于企业和市民投诉、举报。
(五)搭建企业宣传平台。强化质监职能宣传力度,加大重庆重点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完善各类许可获证企业查询系统,便于社会查阅。在局公众信息网建设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重庆名牌产品等优秀企业宣传专栏。
三、优化服务职能
(一)推行“一站式咨询服务”。凡企业前来质监局咨询,对涉及质监业务的各类咨询,都“一站式”接受,然后再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分项抓好落实,便于企业和群众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二)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凡企业来质监局办事,对质监相关业务程序、流程和审查标准应力求做到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避免企业多次往返,减轻企业负担。
(三)推行“总接分解制”。在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上门为企业服务时,对涉及质监的各项业务、各种问题、各类咨询,都“一揽子”接受,然后再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分项抓好落实,避免“多头服务”、“重复服务”。
四、提高服务技能
(一)加强服务技能培训。要扎实开展“大培训、大考试、大比武”活动,扩大培训范围,拓宽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切实提高质监干部职工服务企业的本领和能力,增强服务企业的有效性。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的要求、区域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指导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引导持续改善质量管理,推行科学管理方法,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发挥中介作用,建立专家队伍。要调动和发挥局归口管理协会、学会及其它中介组织的作用,规范管理,增强服务企业的实效性。要充分依靠质量管理、技术服务方面的专家,建立和完善计量、标准、认证、质量管理、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监察专家队伍。
五、转变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