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政府办公室根据政府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政府各部门主动申报,由政府新闻办公室汇总提出;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提供的事项,由政府新闻办公室甄选提出。所提出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须经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把关后报秘书长审定。例行的政府新闻发布会,由政府秘书长审批;涉及全国性、地区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新闻发布会,根据政府有关会议决议或主要领导批示进行;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审批。
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三、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加强对新闻发布的指导和管理。
实行新闻发布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州政府、州政府新闻办、各地各部门三个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理顺三个层次新闻发布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推动政府新闻发布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州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州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对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纪律观念,推动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运作。
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发布新闻。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政府办公室承担新闻发言人的相关服务工作。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发布工作,按要求提供新闻信息。州政府新闻发言人列席州政府全体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阅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调阅州政府有关部门文件,以便了解和掌握情况,保证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
州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新闻;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根据舆论引导工作的需要,积极出席州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本部门全局性工作或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州政府新闻办公室要逐步开展自主新闻发布会,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新闻信息,或根据跨地区、跨部门的某些重大问题等发布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