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政发〔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06年,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凌海市人民政府等16家单位为“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称号;授予赵永才等50名同志为“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向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齐心协力做好200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2.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凌海市人民政府
北镇市人民政府
凌河区人民政府
古塔区人民政府
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锦州市交通局
锦州市文化局
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油锦州石化分公司
锦州供电公司
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公司
中油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管道锦州输油分公司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锦州钒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赵永才 黑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一股股长
袁 力 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国栋 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一股股长
唐志实 太和区营盘乡安监站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