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教育结构明显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增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巩固,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规模渐趋稳定,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渡过入学高峰,毛入学率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相当。高等教育规模实现高位平衡,毛入学率达40%以上。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标准,7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标准,6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重点建设标准,普通高校全部达到国家教学水平评估合格标准。
--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师均具有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70%、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以上,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9%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分别达70%、50%以上。农村教师队伍保持稳定。全体教师普遍具备良好的师德、现代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设120个国家重点学科、200个省重点学科,建设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0个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进程显著加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南北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立教。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坚持人才强教。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构建江苏教育人才高地,努力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改革开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促进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坚持教育公平。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薄弱学校和薄弱地区,为各类人群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督导,依法、规范、高效、公正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力,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
1.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层次衔接、结构合理、规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