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五”期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均接近100%,幼儿学前3年教育普及率达7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3.5%。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突破;示范性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顺利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培养模式得到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和效益趋于协调,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教育改革发展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省国民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总量仍显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现代化教育的强烈需求。有的地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很好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苏北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较薄弱。教育公共投入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巩固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有待突破,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教育与经济、科技结合不够紧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人力资源支撑,更加需要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扎实抓好教育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各项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服务。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奋斗目标,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为主要动力,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重要支撑,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重要使命,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以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省、推进“两个率先”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