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组织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增强安全意识。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的重点是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3)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计划和举措,宣传在应急能力建设和突发事件处置中,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基础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加强应急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公众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推广和普及应急知识。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素材,整理有关防灾减灾常识,编辑成相关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并根据需要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通过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普及应急常识。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4)开展公共安全进基层活动。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乡村、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4.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促进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进入课堂。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同时利用教育媒体对学生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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