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4〕29号),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和改进社会安全管理。省政府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先后颁布实施了《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事故。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重特大事故在一定程度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共发生各类事故285929起、死亡40609人,平均每年发生事故57186起、死亡8122人,平均每天死亡近2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6474人,平均每年死亡7295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2145人,平均每年死亡429人。2001年至2005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38起,死亡2203人,平均每年近108起、死亡近441人。职业危害形势严峻,农民工成为职业危害的主要受害群体。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多发,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同时,水上交通、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扭转。
(二)主要原因。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有的甚至存在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些专业监管部门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少数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缓慢,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安全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