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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附件:1.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2007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附件1:
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郭兴华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 赵志新 省综治办副主任
      周世康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 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祖瑚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 叶兆伟 省法院副院长
      陈贵希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侯学元 省民政厅副厅长
      方晓林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励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杨 勇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前 省质监局副局长
      叶耀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周卫国 省物价局副局长
      陆贯一 省安监局副局长
      宋志华 江苏保监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黄祖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07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2007年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其中三级医院基本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三级甲等医院全面建成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至4月):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1.省成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总体方案。
  2.由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我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并下发执行。
  3.由省司法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
  4.由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研究制定我省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5至10月):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1.各级医疗机构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2.有关地区和单位依据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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