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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社区卫生促进工程。加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力度,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苏南地区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以上;苏北、苏中地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配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和队伍建设全部达到省定标准。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济政策,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及时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活动,全省50%以上的区(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
  (四)科教兴卫工程。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实施“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提高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成果推广水平。以现有重点学科为基础,联合相关学科,建设10个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临床技术中心或高技术平台(包括公共卫生高技术平台),针对重大疾病防治与控制进行研究,争取若干重点领域取得较大突破,优势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围绕医学科技发展需要和防病治病需要,重点建设和装备3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形成分工明确、机制灵活、设施一流的重点学科群。发挥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人才的示范引导作用,面向基层和农村每年遴选10项医学新技术,加快科研成果推广步伐。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大力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选拔培养和引进30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医学科技领军型人才,形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选拔培养100名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充实加强高层次医学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力量。实行城市医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农村或城市社区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五)中医药发展工程。加强农村中医建设,扶持苏北地区和黄茅老区扩建、改造33个县级中医院和550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医疗业务用房。启动中医示范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在全省建设20个示范临床专科。实施青苗计划,在全省建设3至5个中药新药研究基地。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在市、县、乡三级分别选择100名、200名、300名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十一五”期间,25%以上和50%以上的县(市)分别建成全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卫生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使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和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担负着指导卫生改革发展的重任,要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协调一致地推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加大卫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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