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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卫生资源战略性调整,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目标。对公办一、二级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以及区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组改造或功能转换,建设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人口或街道(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城市大中型医院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深入基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引导部分专科医院和疗养院转型,适应社区卫生服务需要进行改造。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具有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六位一体”要求,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并突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健康干预。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推行责任医生和家庭医生制度,实行不间断健康管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对象由病人向社区全体居民转变,工作职责由单纯治病向保障居民健康转变,服务方式由坐堂行医向送医上门转变。
  3.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加快培养具备全科医学理念和综合知识的专门人才。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协作,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五)进一步振兴中医药事业
  1.转变中医发展模式。以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中心,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契机,实现中医由单一的医疗服务模式向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并重的多元服务模式转变。
  2.构建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定中医药机构设置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构建以省、市、县中医院,各级中医药研究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诊室,社会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兴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建设10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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