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把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作为着力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事业发展的最高标准,自觉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坚持加快发展,推进卫生科技进步,创新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在发展中优化结构,在发展中提高效益。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和落实卫生经济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依法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卫生管理,引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竞争,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提高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卫生资源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促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相互协调。
(三)发展目标。到2010年,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县(市)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稳定控制在200/10万以下,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新建国家卫生城市8个、国家卫生镇20个,25%以上的建制镇建成省级卫生镇,农村居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有符合省定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占门急诊总人次的40%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民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30%。全省新增8个国家重点中医临床专科,中医特色门诊医疗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的比例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