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交通厅牵头的工作
1.2007年安排14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力争年内建成离石-军渡等3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忻州-阜平等高速公路,保证实现新增167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目标。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局、文物局、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重点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修建晋北运煤专用公路通道“9+1”各476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300公里、县乡公路4000公里。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局、文物局、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重点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省环境保护局牵头的工作
1.继续认真实施“蓝天碧水”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事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国资委、工商局、物价局、煤炭局、电力公司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省市县级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所有的火力发电厂、焦化厂、水泥厂、冶炼厂、化工厂等抓紧在2007年安装好脱硫除尘等环保设备和在线监测设备。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物价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抓好大同、临汾的“摘帽子”工程和太原市环境治理。
协同部门:太原、大同和临汾市人民政府。
4.启动建设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重点河段水质监测系统,提高区域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统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省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促进节能降耗的统计制度。
协同部门: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五)省粮食局牵头的工作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编办、农发行省分行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
协同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宋北杉副省长负责的工作(王洪岐副秘书长协助)
(一)省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市交通向农村延伸。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物价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全面启动、推进以城郊森林公园为重点的环城绿化带工程、以矿区植被恢复为重点的厂矿绿化工程和城市建成区绿化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林业厅、环保局、物价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各城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调整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大幅度增加中水回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保局、煤炭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1.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完善城市商业网络,在主要城市规划和动工建设大型购物城、高档商业步行街,发展连锁经营。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建设厅、地税局、工商局、供销社、国税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市物流、商贸向农村延伸。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供销社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启动建设若干工业原材料批发市场。
协同部门:省经委、国土厅、建设厅、工商局、环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制订完善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景区、重点项目规划,着力打造晋北宗教古建、晋中晋商民俗、晋南寻根觅祖三条精品线路及若干重点景区。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宗教局、文物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2.吸引社会投资开发旅游景区,鼓励支持国内外大旅行社来晋开展旅游业务,开展“奥运北京、大运山西”旅游促销活动。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商务厅、体育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宗教局(民委)牵头的工作
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地税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搞好五台山和平遥古城的保护工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旅游局、宗教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忻州、晋中市人民政府。
(六)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继续做好侨务、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