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通知
(冀农计发[2007]4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扩权县(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http://www.ehome.gov.cn,下载《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通知》及附件,认真逐条研究,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材料。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每户总投资按3000元,其中中央补助800元计算;2、项目村农户沼气入户率不低于50%;3、按1名沼气生产工每年最多建设50户沼气池测算拟申报规模需要的沼气生产工数量,但项目续建县应有50名以上、新建县应有40名以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
二、省、市、县级分别按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的12.5%、5%、12.5%比例配套,由市、县财政出具配套承诺,并附市、县政府(或财政部门)用于沼气建设的专项资金文件,今年的前期工作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从地方配套中列支,总额不超过政府投资的3%。地方配套资金用于优先安排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通知要求,今年国家将启动乡村级服务网点5000个,我省计划申报500个,每个网点要按照“六个一”要求组建,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同时,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覆盖300户以上沼气农户。要将拟建网点情况按附表二、四填写,并抓紧上报。
三、认真填报《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必须由农户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写。
四、县级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申报材料:1、县农业、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出具的项目投资申请文件;2、县可行性研究报告;3、附表一、三、五,一律用Excel格式编写,并附可移动磁盘;4、县项目村位置图;5、县级财政或发展改革部门的配套资金承诺函;6、县新能源办公室法人证明。申请2007年乡村服务网点建设投资的县需上报附表二、四,同样用Excel格式编写,并附可移动磁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