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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锦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或全市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请示总召集人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本系统近期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编写、印发会议纪要,发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各成员要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必要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可以通知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五)各有关单位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主要领导指定本单位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锦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王立军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 白魁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姜 龙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 辛 市消防局局长
       王树来 市发改委主任
       张兴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福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 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颖 市建委副主任
       江秀海 市规划局副局长
       朱晓光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竞然 市文化局副局长
       于绍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毕启忠 市工商局副局长
       涂秀妹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汉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隋有为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永章 市广电总局副局长
       谷建国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
       王维东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子斌 沈阳铁路分局锦州办事处副处长
       焦文生 市民航办主任
       索绍才 市商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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