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
普及和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及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合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率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要求,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或培训。
--切实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接受高中阶段及高等教育。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共同发展。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项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2.继续完善推进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的措施和办法,全面形成以大量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3.继续将残疾人教育切实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助学制度。贯彻落实好各级政府对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对寄宿残疾儿童少年给予生活补助。切实加大对接受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的扶助力度,积极制定相关资助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接受中、高等教育的特困残疾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4.增加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数量,提高质量。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工作,为视力、听力、语言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创造条件。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完善我市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5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2.5万人。
--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就业社会化,开展残疾人就业社会援助和社会志愿服务。
--依托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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