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各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真正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多为残疾人办实事。
--落实、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政策,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质量,是“十一五”时期康复工作的主要任务。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农村7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2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280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8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0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195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01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30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330名、帮助18540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和治疗,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6500件。
--成立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确保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需要。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全面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普及开展社区康复人员培训;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建立适应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康复场所,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