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地震监测台(站)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市地震局对各类地震观测信息(包括群测群防网上报的宏观异常信息)进行接收、存储、分析处理并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3.2 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预报 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防震准备-临震应急反应的预防行动。
3.2.1 短期预报与防震减灾准备
当我市被确定为地震重点危险区或省政府发布短期预报后,市、县(市)区政府开始进入防震减灾准备阶段。
3.2.2 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当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我市进入临震应急期。市政府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
(1)地震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3.3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组成,并通过政务网保持与省、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
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震后趋势判定工作;及时收集与地震事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预报意见。
3.4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地震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级别是综合震情的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两个方面作出分级。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4级,作递进式分级动态预警:
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五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蓝色;
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黄色;
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橙色;
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红色。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4级。依次为Ⅰ级 :7级以上地震;Ⅱ级:6.5级-7级地震;Ⅲ级:6级-6.5级地震;Ⅳ级: 5级-6级地震。
3.4.2 地震预警的发布与解除
(1)全省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
(2)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政府发布。
(3)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市)区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省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
(4)预警解除由省政府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地震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4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