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制定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锦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总 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与趋势
1.5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2.1.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2.1.3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2.1.4 市地震局的应急职责
2.2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4.1.2 地震应急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Ⅰ级响应
4.2.2 Ⅱ级响应
4.2.3 Ⅲ级响应
4.2.4 Ⅳ级响应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市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4.3.2 市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4.3.3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4.3.4 震情灾情公告
4.4 通讯
4.5 指挥与协调
4.5.1 紧急支援的指挥与协调
4.5.2 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4.6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4.7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保险
5.4 总结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队伍资源及保障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电力保障
6.5 医疗卫生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物资保障
6.8 经费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
6.12 群众安全防护的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7.2 培训
7.3 演习
8.附 则
8.1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8.2 预案管理
8.3 监督检查与奖惩
8.4 制定与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1.总 则
1.1 目的
为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根据突发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锦州市地震灾害的监控、预警、报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及善后等工作。
1.2.2 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包含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中,为本预案的下级延伸。
1.2.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规范性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权限。
1.2.4 结构完整、信息共享。锦州市地震局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其他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确保地震应急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以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1.2.5 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专家和社会各方面作用,科学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