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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四)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7月至8月)
  1.组织整治考核验收组,根据整改标准,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成立织里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彻底消除并杜绝“三合一” 企业的规划,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严防死守,确保“三合一”企业不回潮不反弹。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治理督查组:由周杰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端伟副秘书长、王伯安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喻运鑫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计划、财税、质监、工会、城管、电力、监察、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喻运鑫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王坚支队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由吴兴区施根宝区长任组长;吴兴区杨六顺副书记、沈财根常务副区长,市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吴兴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办公室,由吴兴区沈财根常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织里镇朱建豪镇长任常务副主任,吴兴区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从市、区、镇各抽调50人,办公室设在织里镇政府。
  (三)督查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负责对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打造“平安湖州”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思想统一,从讲政治、讲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估计到集中专项治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顽强的意志、铁腕的手段、坚决的措施、统一的行动,采取高压态势,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明确企业业主和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业主和单位法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落实整改任务。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和集中整治的标准,逐村、逐户、逐厂地进行地毯式检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
  (三)加强教育,强化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业主对消防安全治理的认识。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对抗拒整治的企业,以及整治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曝光。要强化安全执法的力度,对拒绝整改的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强制整改到位。同时,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社会稳定预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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