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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月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5日)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努力打造“平安湖州”,针对吴兴区织里镇“三合一”企业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2005年1月至8月,集中开展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湖州”,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织里镇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改善企业生产安全条件,努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范能力,认真夯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基础,基本消除织里镇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尽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5年1月1日起,织里镇不再产生新的“三合一”企业;到2005年8月31日,基本消除织里镇现有童装企业“三合一”状况;力争在三年内,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彻底消除并杜绝织里镇企业“三合一”状况,努力实现织里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和长治久安。
  三、源头控制
  (一)织里镇所有建设项目由市计委负责立项审批,由市建设局负责规划红线、建筑设计、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织里镇农民自建房、联建房、拆迁安置房由市建设局负责规划审批,由吴兴区负责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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