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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怀英路市场。该市场地处怀英路士英街以西至幸福家园小区。

  7.北安路市场。该市场地处北安路士英街至锦朝路。

  8.紫明街市场。该市场地处紫明街上海路至延安路。

  9.焊条厂市场。该市场地处焊条厂东解放西路至桃园道口。

  10.东太平旧物市场。该市场地处凌西大街至绿景湾小区。

  11.南阳路旧钢材市场。该市场地处南阳路徐州街至紫明街。

  12.杭州街旧书市场。该市场地处杭州街和平路至上海路路段。

  13.和平路劳务市场。该市场地处和平路劳务市场大厅门前。

  14.卫东街劳务市场。该市场地处卫东街洛阳路至南京路路段。

  整顿暂规范保留的水果摊区10处:

  1.长江里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山西街洛阳路南侧。

  2.酒厂胡同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酒厂胡同南侧。

  3.王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锦朝路与松坡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4.四合成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古塔区四合成街宜昌路南50米。

  5.北安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北安路士英街以西。

  6.铁北浴池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重庆路铁北浴池北侧。

  7.北宁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北湖公园北墙外,北宁路南侧。

  8.松坡路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松坡路锦义街以西路北。

  9.厚生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厚生街南京路以北50米。

  10.杭州街水果摊区。该摊区地处杭州街解放路以北50米。

  夏季水果上市旺季(6月初至9月末)和秋季秋白菜上市旺季(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临时指定经营地点,并按有关城市管理规定加强管理。

  第四阶段(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巩固取缔成果和检查验收。

  对已取缔的市场要实行死看死守,强化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反弹;确保暂规范保留的占道市场和水果摊区规范有序;确保不出现新的占道市场。此工作由市、区两级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在各阶段日常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年末检查验收。

  五、整治标准

  (一)整顿暂规范保留的占道市场整治标准

  实行限规模、限行业、限时间管理,保持市场卫生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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