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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26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锦州市整治城区占道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促进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加强占道市场整治工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

  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应遵循“退得出,进得去,逐步缩减,分期取缔,最终实现全部退路进厅”的原则。

  二、总体工作目标

  到2007年年底,取缔市内具备进厅条件的占道市场7处、水果摊区6处;暂规范保留剩余其他占道市场14处、水果摊区10处,待条件成熟后取缔。基本做到市中心区除保留南街早市、贵州街早市外无占道市场。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本次整治工作涵盖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松山新区等城市建成区。重点区域是城市中心区,即:南起南京路北至北京路,东起广州街西至士英街范围内及具备取缔条件的其他区域。

  四、方法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宣传发动、巩固上年成果。

  1.加强宣传动员。市整治占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区有关部门,通过媒体、有关会议、张贴通知通告、宣传车等方式,宣传本次占道市场退路进厅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巩固取缔成果。对2006年已经取缔的8处占道市场(古塔区4处:四合成、西安街、人民南街、重观路市场;凌河区4处:南昌路、铁五街、湖北路、五中东侧市场)进一步清理整顿,实行死看死守,彻底消除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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