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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锦州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

  为保证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的粮食有效供应和市场安全,确保全市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锦州市粮食应急供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市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民政局、质量监督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锦州市分行,锦州军分区后勤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根据粮食市场供应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粮食应急供应行动。

  2.研究解决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粮食市场事态变化情况。

  4.根据粮食市场事态需要,向外省、市以及当地驻军部队请求支援。

  5.对各部门粮食应急供应工作进行督查。

  (三)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市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协调解决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供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及时传达市政府和指挥部的工作指示、有关会议精神,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制订实施预案中的各项资金开支计划。

  4.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应急供应期间粮油市场运行监测情况,每日编发《粮食市场综合运行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

  5.提出对实施应急供应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部门职责

  1.市粮食局负责对粮食市场的日常监测预测,根据全市粮食市场进、销、存价格等情况,建立综合评价报告制度,收集掌握省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并负责落实地方粮油储备,组织应急供应情况下的粮油采购、加工、调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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