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总体目标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必须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好转。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阜新的宏伟目标,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阜新”,全面促进和保障我市社会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发展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规,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注重源头管理,立足事故防范,健全保障体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全市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67以下,工矿商贸企业职工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7.84以下。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落实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察与安全监管协作协调和分级检查指导工作机制,充实监管力量、明确监管内容、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深化专项整治,推进资源整合,关停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实施安全隐患监控制度,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督导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严肃事故查处,落实问责制。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和监督煤矿企业瓦斯、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支持地方国有骨干煤矿的技术改造,监督乡镇煤矿提高各种灾害的防治能力,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防瓦斯、防尘、防水、防火系统。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督促监控系统进行区域性联网,加快市安全监控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强力推行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对在用煤矿设备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强制淘汰更换。
(二)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对其生产系统、设备和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推进其它尾矿库安装必要的监控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