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水利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水人〔2007〕15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水利行业特有工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仍安排在汛后进行(培训通知另发),请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工人,申报高级工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高中文化补习合格证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不得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三、按照放宽条件申报的,各种奖励放宽条件只能使用一次,不可以重复使用。各主管单位要进行严格审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