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城建档案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开展编研工作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城市民用、工业建筑工程档案
1、民用建筑
①居住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项目审批、设计说明、工程地质报告等工程档案材料及竣工图,不同时期典型住宅和各种住宅标准图。
②公共建筑、行政办公、旅游、外事、科技、文娱、教育、宣传、出版、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广播电视、金融保险等重要建筑工程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内部主要建筑物的工程档案材料及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和竣工验收结论性文件材料。
2、工业建筑。
①大中型工厂、矿山、仓储企业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主要建筑物的工程档案材料及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与全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副食加工等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档案材料。
②国防工业企业的厂区总平面图及厂区与外界相连的地下管线竣工图。厂外建筑工程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过境段公路的工程档案材料及道路图;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体交叉高架路、人行过街桥(道)、重要涵洞、隧洞、隧道的工程档案材料及桥涵分布图;
3、排水:城市污、雨水排除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4、供水:城市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设施档案材料及管网现状图;
5、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材料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6、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材料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7、照明:城市路灯线网系统图、照明设施分布图;
8、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
①公园、动(植)物园规划设计,改建变迁资料,风景名胜、古建筑等的总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图,历史记载材料及照片,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及修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