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实施低保软件2.0版的通知
(豫民文〔2007〕5号)
各省辖市民政局:
全国城市低保软件2.0版自2005年全面实施以来,各地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指导和督促,通过搞好培训,不断推进软件的应用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为加强低保软件2.0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加快低保软件的实施进度,民政部低保司下发了《关于低保软件2.0版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保字〔2006〕32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低保数据录入工作
低保信息化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工程,也是低保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迫切要求。截止2006年10月24日,开封市、濮阳市、漯河市和驻马店市已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三门峡市、周口市的全部县(市、区)、洛阳市的西工区、瀍河区、吉利区、孟津县、嵩县、洛宁县、偃师市、南阳市的西峡县、内乡县、信阳市的息县、固始县、潢川县,没有开展数据录入工作。由于部分省辖市城市低保数据录入进度迟缓,已影响了全省城市低保软件的实施进度,我省低保软件实施进度在全国位列倒数第五。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地方重视不够,培训工作薄弱,缺少人员和硬件设备等。
为了确保全省城市低保数据及时准确传输,各地要把低保软件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配备相关硬件设施
城市低保软件2.0版使用的硬件要求和软件操作系统运行环境要求较高,为确保低保软件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各省辖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城市低保软件运行要求,加大投入,配备必需的服务器(低保对象超过10万人的省辖市要使用网络版软件)、低保专用微机、打印机等相关硬件,并按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各地要确保低保专用微机能够利用网络顺利接收、传输数据,从2007年3月起,各省辖市的低保数据一律通过网络上报。
三、准确录入数据,按时上报
已完成低保数据录入的省辖市,要逐级检查,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要运用软件的数据检查功能,认真清理跨地区重复领取低保金人员。正在录入数据的省辖市,要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并认真进行数据检查。没有开展低保数据录入的省辖市,要集中精力、抽调人员、集中时间,立即进行数据准确录入。各省辖市将所辖县(市、区)数据汇总并核查无误后,于2007年2月15日前上报省民政厅低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