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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二)建立50个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实习基地主要为已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生提供更加熟练掌握技能的机会,并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在全市建立确定50个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10家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

  (三)建立2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依托各重点骨干职业院校、省、市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2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四、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建设工程

  为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一批为学生校内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

  (一)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要建成5个省级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2个省级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2个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25个省示范专业和30个全市一流、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

  (二)建设原则。1.统筹规划。实训基地建设紧紧围绕“二三三”产业调整机构和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突出重点骨干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体现特色。2.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应在区域范围内,向其他学校、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开放;通过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要跨区域开放、接纳其他学校学生比例要高。3.注重效益。实训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率。在保证学生实训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加工生产和学生勤工俭学。

  (三)资金筹措。省级实训基地资金由学校举办者筹措,省、市、县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省财政原则上按建设所需经费的50%给予补助,对每个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每个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省级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对列为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的,省级补助再追加100万元。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省级补助20-25万元。其余50%,三县由县级财政解决,市直属学校由市本级财政解决。市级品牌专业,每个专业奖励50万元,经费由各地财政负责筹措。

  五、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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