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全面推进社区教育。统筹教育资源,建设社区教育网络。到2010年,建成5所县级社区教育学院,并以此为龙头形成县区社区教育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分院或社区教育中心-村(居委会)市民学校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以社区教育机构为平台,构建融文化、教育、科技、保健、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指导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全面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其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努力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12.深化课程改革。坚持以能力为本位,根据技能型人才的不同要求来设置专业课程,形成适应经济需要、科技进步和学生个性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积极引进和推广项目教学法等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通过产教结合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学校根据专业和学生实际编写校本教材、开设校本课程,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
13.推进校企合作。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关注企业需求变化,确定培养培训规模,开发、设计实施性教育与培训方案,实行“订单式”教育与培训的新机制。行业、企业要充分依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的培训和提高,与职业学校签订人才培养培训合同,优先录用合作学校的毕业生,并要积极参与职业学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共建专业和实训基地等。健全学生实习制度,完善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为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生产-科研有机结合的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
五、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4.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积极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应当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就业准入规定的工种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劳动保障、人事、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要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就业准入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职业的准入政策,配套发布工资指导价位,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准入的相关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原有36个准入工种的基础上,逐年增加若干个工种,到2010年,力争对国家规定的90个工种全面实施就业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