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报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豫民文〔2007〕27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计调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南省民政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初步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近几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把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针对我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这一实际,积极推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初步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2004年7月19日,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2005年6月1日,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河南省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后,省民政厅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及时起草了《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于2005年11月1日上报省政府。
(二)初步建立了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救灾工作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2003年8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农业、水利等工作的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22个厅(局)以及省军区、省武警总队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辖市、县(市)也先后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各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立,加强了对救灾工作的领导,提高了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存在问题
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后,我们及时起草并向省政府报送了《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至今没有正式印发。
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至今没有进行调整;同时,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没有专职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不能适应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