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判定》的通知
(2007年4月2日 深质监〔2007〕61号)
为对车用汽油清净剂添加量实施有效监管,促进含清净剂车用汽油的推广应用,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判定》(SZJG 25-2007)。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宝安、龙岗两区参照执行。
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判定
Judgment about the amount of specific detergents in automotive gasoline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标准主要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研究所、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深圳市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浩锐鸿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万颖、李思源、赵彦、黄开胜、周鹏、陈建民、王树佳、李瑞波、周湘东、王浩明。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中邦洁牌、艾木牌、超美牌特定型号清净剂添加量不足的判定值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添加了第4章所规定清净剂的车用汽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4756-1998,eqv ISO 3170:1988)
GB/8019 车用汽油和航空燃料实际胶质测定法(喷射蒸发法)
3 原理
未洗胶质是车用汽油的蒸发残渣,包括实际胶质和不挥发的添加剂或油品组分。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可用于评估车用汽油中非挥发性物质的存在和数量。我市车用汽油使用的特定清净剂的有效成分是大分子胺类聚合物,其蒸发残渣可以用正庚烷淋洗出。车用汽油中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大小主要由添加剂的添加量决定,如果按照规定剂量添加清净剂,车用汽油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就一定存在一个差值。因此,可以通过车用汽油中未洗胶质和实际胶质的差值来判定车用汽油中特定清净剂添加量的不足。
4 适用的清净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