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收取供水增压设施费的通知
(威价费发[2006]110号)
市水务集团: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我市市区在高位区建设的楼房越来越多,建筑物楼层越来越高,按正常的国家供水标准难以保证居民的用水需要,需要对高位区及高层楼房增加供水增压设施,实行二次加压。本着“谁开发,谁投资”的原则,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及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成本,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对委托水务集团统一进行二次加压的建筑企业,继续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收取供水增压设施费。供水增压设施费由水务集团收取并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市区加压泵站及高位水池的建设、运行、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