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物价局关于车用压缩天然气试销价格的批复
(威价管发〔2006〕80号)
威海施凯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的请示》(威施凯司[2006]2号)收悉。为了节约能源、净化空气,市政府同意由你公司在我市投资建设具有节能、环保、经济、安全等优点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并免费对汽车进行“双燃料”改装。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车用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批复》(鲁价格发[2005]167号)的规定,按与替代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考虑实际购气成本等因素,现将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威海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尚未建成,运行成本尚不稳定,因此对车用压缩天然气暂实行试销价格,试销价格为每立方米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