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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河南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和全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决定开展2007年面向企业组织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编制《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各省辖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上报;
  (四)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组织;
  (五)申报单位从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kjt.gov.cn)下载《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省百户重点企业、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符合领域发展方向的省辖市级“中心”可直接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建设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4.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
  申请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3.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
  对符合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向,企业同时拥有政府认定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是部门所属(市级、厅局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将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辖市科技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五份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直接认定的单位,按认定要求报相关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7年3月19日-22日
  申报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号楼305室
  地  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
  电子信箱:65995172@sina.com,zxjiao@371.net
  联 系 人:宋延龙 董广萍
  联系电话:(0371)65922508、65995172、65974075
  受理时间:上午 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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