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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各区政府负责或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成整治计划,市建设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城管局协办。
  退耕还林,全面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按照《深圳市加快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态风景林的建设,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群落,逐步恢复和重建生态功能稳定、景观优美、效益显著的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构建支撑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体系和亚热带滨海森林景观。依法取缔非农业用地上的种植场,在清理后的场地上大规模植树造林。建设5183.6公顷生态风景林,开工建设羊台山森林公园,种植红树林195亩。
  此项工作由市农林渔业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三大整治”。
  1.广泛开展街景整治工作。
  抓紧编制重点街道两侧景观整治规划,着手研究和制定《深圳市街道设施设置标准》,总结推广中英街、深盐路、人民南、华强北、南海大道等路段整治与营造的成功经验,将以“穿衣戴帽”为主要内容的街景整治与营造工作扩展到全市次重点商业街区和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整治与营造的重点内容包括屋面“平改坡”、改造建筑立面、建设灯光夜景、整治架空管线、清理广告招牌、清洗粉刷外墙、更新完善市政设施和沿街绿化、设置通透式商业橱窗、规范临时设施设置等。年底前,完成深南路、滨河--沿河路、北环--泥岗--布心路、笋岗路、红荔路、红岭路、上步路、宝安路、南海大道二期、南山大道、107国道新安至机场段、龙福路和龙平路龙岗段的街景整治与营造工作。全市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推出一条街景整治与营造示范街。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街景整治与营造“样板街”评选活动。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市城管局主办,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工务署协办。
  2.大力实施市政设施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道路设施。整治市政道路病害,提高道路完好率;改造特区外未达标准的市政道路;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造不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的公路;整治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城市桥梁(包括公路桥梁);整治城市道路、公路(含桥梁)名牌;改造整治大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市政道路。
  综合整治照明设施。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继续推进灯光环境工程建设;综合整治路灯设施;大力开展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改造整治大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市政道路照明设施。
  综合整治环卫设施。规范环卫工具房设置;清理整治垃圾容器和果皮箱设施。
  综合整治绿化设施。消除黄土裸露;改造完善城市绿地,提高绿化档次;解决“有路无树”及行道树缺漏问题;完善道路中间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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