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主办,市交通局、公安交警局协办。
6.全面实施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
进一步增强企业进行环境建设和自我纠错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将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法企业在主要媒体和网站上曝光,对依法被吊销排污许可证需依法恢复排污的企业实施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忏悔承诺书要以企业法人代表的名字在主要媒体上刊登,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深化环保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排污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初步建立企业环境诚信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7.实施“数字环保”建设工程。
建设《环境监管及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和区域环境质量动态,提高环境预警及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促进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由定性向定量转变,实现环境数据信息化、分析定量化、决策模型化、管理可视化,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年底前完成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环境信息集成及预警分析系统的开发应用。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水平,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年内新建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00套。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主办,各区政府协办。
8.大力推行阳光行政。
逐步推行网上环保审批、网上排污申报、网上污染投诉、网上环境咨询等服务,定期在网上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管理信息。实现建设项目阳光审批,推行“三个标准化”,即告知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审批标准化;“三个公开”,即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结果;“三个统一”,即市、区环保部门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审批尺度、统一批文形式;“三项责任”,即审批部门对审批意见负责、技术评估机构对技术评估意见负责、环评机构对环评结论负责,实现审批业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市、区环保审批工作。实施网上办理申报登记业务,采取多种申报方式满足不同排污单位的要求,切实方便企业。开辟网上投诉专栏,建立环保博客平台,开通环保信箱,实行阳光执法,加强与企业、市民的沟通互动。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9.实施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海洋保护工作,建设海域赤潮监测和预警网络。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建设杨梅坑、鹅公湾人工鱼礁。全市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0平方千米以内,整治布吉河流域和南坪快速干线两侧水土流失问题,严禁陡坡种果和毁林种果,完成特区外524公顷退果还林和14个采石场的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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