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认真落实《深圳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和市有关职能部门签订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建立总量控制考核体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总量控制年度任务,确保全市2007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010万吨和5.292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7.8%和5.3%。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主办,市相关部门协办。
  3.深入开展“鹏城减废”行动。
  组织和动员全市企业制定污染削减计划,使用清洁原料,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削减废物产生,减少污染排放。对取得一定减废效果的企业,授予“鹏城减废标志”;对取得卓越减废效果的企业,授予“鹏城卓越减废标志”并给予一定奖励。2007年完成30家企业减废验收工作,组织和动员100家企业参与行动,力争有50家企业实现单位产量废物排放量比上年度减少20%的减排目标,获得“鹏城减废标志”。
  加快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环保专项资金引导和资助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加油站油气回收、电镀线路板行业循环经济示范园、环境基础科研等重点环保工作。指导和资助全市线路板、电镀等行业重点污染企业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促进污染防治设施标准化、自动化,使全市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确保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主办,各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交通局、城管局协办。
  4.切实解决市民关心的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
  继续推进清水河、南头半岛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好污染企业的出路问题。清水河区域开展市卫生处理厂和粪渣厂搬迁新址建设,建设下坪填埋场氨吹脱塔含氨废气处理工程,限期淘汰或改造不合格垃圾运输车辆,控制下坪填埋场垃圾裸露作业面。推进南山月亮湾电厂使用清洁能源和控制扬尘污染等工作。
  此项工作按照《2007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的要求实施,由市环保局、城管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等单位协办。
  5.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
  扩大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提高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标准,促进公众积极参与举报,使环境违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严密监督之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黑烟车的受理工作,完善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黑烟车查处制度,大力查处冒黑烟车辆,有效控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扩大社会监督员队伍规模,年内增加社会监督员400名。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送达告知程序,推进违法查处机制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