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3月23日 深府〔2007〕70号)
《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巩固和发展2006年“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2007年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决定》和《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坚持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优化人居环境、塑造现代化城市风貌为目标,在2006年“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十件实事”,继续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三大工程”,大力实施街景整治、市政设施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三大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消灭裸露土地,开展环境优美街道等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大幅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城市景观和环境综合水平,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为2011年成功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任务和分工
(一)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十件实事”。
1.完成百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为目标,抓住特区内深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特区外跨境交界断面河流污染治理两项重点,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泥处置场三大建设任务。
强力推进全市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创建排水达标单位(小区)活动,使排水管网“清源”成为全市性的统一行动,有效解决雨污混流、雨污合流、错接乱排等问题,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城市水环境。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特区内独立排水户错接乱排执法整改工作;率先建设荔枝湖流域、梅林片区及布吉农批市场片区三个排水达标示范区;完成城中村和住宅区的雨污分流工作试点,全面铺开前期工作;启动老片区的排水管网改造。
继续推进在建和新开工各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布吉河污水截排工程、深圳河湾污水截排工程等2个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中,力争完成布吉河截污二期、福永污泥处置场一期、观澜河清湖段人工湿地工程,完成布吉污水处理厂总体30%、深圳河湾截污二期工程50%、特区内管网完善工程总体60%、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50%、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30%以上工程量和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西丽再生水厂、石岩水库截排工程、坪山河湿地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