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道路照明改造工程中采取使用节能型箱变、高效光源和灯具。4年内完成整治工作,2007年完成40%,2008年至2010年每年完成20%。
(3)试用降功率镇流器和太阳能路灯等多种措施,开展路灯节能工作。在各区有条件的道路试点,在取得效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4)在景观照明建设中推广应用最新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及照明技术(如太阳能光伏供电技术、LED照明技术),大力推广绿色照明,体现“绿色大运”理念。2010年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市城管局和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协办。
5.改造整治大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市政道路照明设施。
对大运会所有训练场馆、比赛场馆、运动员驻地周边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治。做好日常维修工作,确保亮灯率达97%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2010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和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三)综合整治环卫设施。
1.规范环卫工具房设置。按照建设部规范要求完成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配置。在沿街购买商品房用作环卫工具房,或者在绿化地、三角地建设一批美观的环卫工具房,作为摆放环卫工具和环卫工人休息的场所,改造现有标准较低、比较破旧的环卫工具房,使其达到美观、实用的要求。2007年启动,特区内和宝安龙岗两区中心城区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区域2010年底前完成。
2.清理整治垃圾容器和果皮箱设施。取消沿街设置的未密闭的垃圾容器;规范设置果皮箱,对全市市政道路的果皮箱设置情况进行普查摸底后,完成增设、更新工作。果皮箱设置标准:一级、二级、三级道路分别按间距50米、80米、100米设置,公共汽车上落站单独设置,快速干道人行道视具体情况设置。2007年启动,特区内和宝安龙岗两区中心城区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区域2010年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办。
(四)综合整治绿化设施。
1.整治黄土裸露问题。对城市道路、公路两侧“三不管”地段、黄土裸露地段进行整治,种植绿化,全面解决绿化盲点造成的黄土裸露问题;及时恢复开挖工程完工后的裸露绿地,尽量降低各类开挖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全面改植庇荫处的种植品种,按照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种植各类耐荫植物;对于人流量大,人为踩踏严重的黄土裸露绿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增高道牙、围栏、植草砖园路等改造措施,加强绿地保护,解决黄土裸露反复补植不保的问题。2007年启动,特区内和宝安龙岗两区中心城区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区域2010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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