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电源和电网建设,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电源、电网和油气建设项目,建设大型LNG清洁能源电厂,新建和改扩建电厂9座、变电站103座,全面安全完成天然气转换工作。到2010年,电力供应能力达到1448万千瓦,其中:地方装机容量880万千瓦;天然气用户达到110万户,天然气供应量达到400万吨/年;新建大型油品库容30万立方米,新建60个加油站,确保油气安全供应天数达到30天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贸工局负责)
(六)推进《总体规划》确定的31项引水供水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优化配置,加快供水中间层的接受工作。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水务合作,开展下矶角供水枢纽工程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水厂22座,到2010年,全市供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城市最大供水能力提高到773万吨/日。(市水务局牵头)
(七)落实“五年城中村改造整治实施计划”,完成城中村改造用地9平方公里左右,特区内城中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其余80%完成综合整治;特区外城中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5%,综合整治规模达到总量的20%。在试点盐田区三个自然村搬迁的基础上,推动边远小自然村的整体搬迁。制定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市规划局牵头)
(八)实施“五年旧园区改造和功能置换实施计划”,全市累计改造和功能置换旧园区50个,占地面积936万平方米。(市贸工局牵头)
(九)加快数字深圳建设,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基础数据库,推进区政府与市、街道的联网办公,形成统一高效的三级行政执行电子政务网络。到2010年,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以上,中小企业生产及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40%。(市政府信息化办牵头)
(十)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三年创建工程”,2006年,特区内60%的城中村和30%的社区创建达标,特区外20%的自然村和20%的社区创建达标;2007年,特区内100%的城中村和60%的社区达标,特区外50%的自然村和50%的社区达标;2008年,全市完成达标创建任务。(市城管局牵头)
八、建设滨海生态城市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节约降耗和循环经济为核心,建设绿色深圳和国家生态城市。
(一)实行土地生态功能区划,配合国家、省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主体功能区化实施政策,加快重点开发区建设,完善改造提升区功能,强化生态保护区监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二)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全市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消化存量用地15平方公里。特区外储备用地达到200平方公里以上。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建设用地下降40%,单位建设用地地方财政收入提高60%,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提高70%,特区外用地效益达到特区内2005年水平。(市国土房产局牵头)
(三)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将全市生态用地控制在974平方公里以上。(市规划局牵头)
(四)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十一五”期间,全市住宅用地计划控制在12平方公里以内,工业仓储用地计划21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计划1平方公里,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计划14平方公里。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到2010年,市场化配置土地供应比例达到50%。制定市场化配置用地的实施办法。(市国土房产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