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发展环保节能型城市交通,建设绿色交通系统。积极发展电气化公共交通,加快推进清洁燃油、天然气、混合动力和纯电力公共汽车,推进液化天然气汽车示范工程、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工程建设。到201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60%(市交通局牵头)
(十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到201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市城管局牵头)
(十三)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和节约型社区。(市文明办配合市委宣传部)
(十四)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完善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消费引导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法规建设。(市法制办牵头)
(十五)建设清水河环境园、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中心等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基地。实施《深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市环保局牵头)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以创新文化和创新制度为支撑,以科技投入和人才聚集为保障,在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鼓励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总体规划》确定的6个方面的“科技自主创新实施计划”和“五个创新平台”。加快留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型科技孵化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加大科技投入,到2010年,市、区两级政府科技投入达到100亿元,全市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6%。(市科技信息局牵头)
(二)以通信、IC设计、软件和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为重点,以数字电视、平板显示、装备制造、移动通讯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六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完善深港科技合作机制,积极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牵头)
(三)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实现专门技术突破,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鼓励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外包,带动形成强大的后备创新企业群体。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市贸工局牵头)
(四)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围绕主导产业和重大投资领域,绘制主导产业专利地图,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十一五”期间,争取万人专利申请数增长45%。(市知识产权局牵头)
(五)制定和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建立技术、市场、管理和经营多层次的标准化体系。(市质监局牵头)
(六)以建设“四支人才”队伍为重点,实行个人申报入户核准制度,落实高级人才的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制度。健全企业家服务体系,健全人才的激励和竞争机制。到2010年,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1500人/万人以上。(市人事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