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7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7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卫疾妇[2007]23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六日

2007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07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工作以启动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契机,根据今年本市卫生工作要点,夯实基础、确保重点,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提高婚前保健咨询和检查率,不断提高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确保顺利完成便民利民实事项目
  (一)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白内障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会同残联、民政、财政、慈善基金会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由各区县对辖区内双盲和低视力患者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全市按时、保质完成3000名符合条件患者的免费复明手术。
  (二)建立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建立在市级综合性医院,根据区域分布和学科优势,逐步形成管理科学、服务精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志性医疗会诊抢救中心。通过中心的辐射功能,完善覆盖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的会诊和救治网络。
  (三)积极会同市妇儿工委和市妇联开展为本市部分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开展妇科、乳腺肿瘤疾病筛查工作。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启动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成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办公室”,分解职责任务,制定实施进度,全面启动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完善预防保健专业网络建设。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制定精神卫生分中心建设标准,并逐步实施。
  (三)完善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开展重点疾病的症状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
  (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预防保健工作绩效评估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