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6年10项利民行动任务目标》的通知

  3、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理超载超限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公路动物、植物防疫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纪委杨德录
  第八项:方便群众行动
  (二十五)办好报警110。
  任务目标:
  1、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方便群众的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现实发生的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的投诉。全面实现市县级公安机关的三台合一工作。逐步提高指挥调度的科学技术含量,用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便民利民。
  2、进一步规范110报警服务工作。通过深入宣传贯彻《全省公安指挥中心暨110接处警工作细则》,开展全省指挥调度系统民警的全员培训,提高接处警民警的业务技能,不断规范110报警服务台的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通畅迅捷的服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六)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龙江”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加强治安防范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不断满足社区群众的安全需要和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进社区保安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化建设。广泛组织社区民警,以社区为平台,大力加强群众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辖区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七)落实户籍便民措施,为居民办理证照提供便捷服务。
  任务目标:
  1、继续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各项户籍管理便民利用措施,推动户籍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户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省人才合理流动和吸引外资搭建发展平台。
  2、继续为中国公民出国(境)提供便利,推进按需申领护照进程;进一步为外国人入境、居留提供便利;开展办理各种证照的“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以“政策上利民、方式上便民、工作上亲民”为落脚点,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公安厅高德林
  (二十八)办好市政11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